作者姓名: 胡思

英國應發展納離子電池技術以實現能源轉型

在淨零這個宏大口號之下,英國其實正被推向一場更深層、也更殘酷的轉型:由一個靠燃燒化石燃料維持秩序的國家,轉變為一個以電力作為基本運作邏輯的國家。供暖要電氣化,交通要電氣化,工業流程要電氣化,甚至國家安全與地緣政治,也將愈來愈取決於電力系統是否穩定、是否可負擔、是否可自主。在這樣的電力國家之中,電池不再只是電動車或手機的零件,而是與電網本身同等重要的關鍵基礎設施。

問題在於,英國在鋰電池這一輪競賽中,幾乎已經失去了主導位置。無論是 NMC 還是 LFP,從礦物來源、材料處理、製程技術到規模化生產,今日的產業重心早已全面向中國傾斜。這不是政策文件寫幾句「重振製造業」就能扭轉的現實。即使英國近年重新談論本土電池產業,實際上更多只是防守性的補位,而非真正的引領。如果英國的能源轉型仍然完全建立在鋰電體系之上,那麼在能源安全與產業自主層面,對外部供應鏈的依賴仍將是結構性的。

但科技從來不會為任何國家停下腳步。納離子電池正是一項仍在快速演進、尚未被任何單一國家完全壟斷的新技術,其價值與限制其實同樣清楚。與鋰不同,鈉在地殼中極為豐富,來源分散,不涉及鋰、鈷、鎳等高度集中的戰略礦物,因此在供應安全、長期成本與地緣政治風險上具備結構性優勢;其化學特性亦帶來較高的熱穩定性,對電網級應用而言,意味著更低的火災風險與更寬鬆的選址條件。但納離子並非沒有代價。其能量密度仍低於鋰電,在同等儲能容量下需要更多材料與更大的體積,使其難以取代鋰電在長續航電動車等重量敏感場景中的角色;再加上產業規模尚未完全成熟,短期成本亦未必低於已高度商品化的 LFP。正因如此,納離子電池最具競爭力的應用,並不在於追逐極致續航,而在於電網級儲能、工業備援與可再生能源的系統平衡——也正正切中英國能源轉型中最脆弱、卻又最關鍵的一環。

這一點,對英國尤其重要。英國電力系統高度依賴風能,而冬季恰恰是太陽能最弱、天氣最不穩定的時期。一旦出現連續多日無風又少日照的情況,電力系統便會承受巨大壓力。納離子電池在多小時到多日的中長時儲能上,已具備實際可行性。配合抽水蓄能、氫能或其他長時儲能技術,納離子可以成為電網的中堅緩衝層,顯著提升英國在冬季的能源韌性,減少對天然氣與進口電力的依賴。

在這條路上,英國並非毫無基礎。納離子電池的早期先行者 Faradion 正是在英國誕生,相關核心知識與專利至今仍深植於英國的科研體系之中。Faraday Institution 作為國家級電池研究樞紐,已把「鋰電之後」納入長期研究方向,多所頂尖大學亦在鈉基材料、電極設計與系統整合方面累積了領先成果。相較於高度資本密集、拼產量的鋰電產業,納離子更依賴基礎科研與工程整合能力,這正是英國的相對強項。

因此,英國真正需要的,是一個清醒而務實的雙軌策略。鋰電池在未來十多年仍將是電動車的主流,英國必須持續投資,確保汽車產業與相關供應鏈不被邊緣化;但與此同時,也應明確把納離子電池定位為能源安全與電網轉型的戰略技術,加速從研究、示範到實際部署的整條鏈條,尤其是在電網儲能與工業應用層面。

事實上,這樣的方向並非另起爐灶。無論是國家電池策略、關鍵礦物戰略,還是對長時儲能的官方研究,近年的政府文件都反覆強調技術多元化與供應鏈韌性的重要性。納離子電池正好位於這些政策交集之中,是一項既符合能源安全邏輯,又具備產業潛力的選項。

如果英國真心希望在淨零時代扮演領導角色,關鍵不單在於是否裝設最多的風機或太陽能板,更在於是否掌握讓電力系統在最壞情況下仍能運作的核心技術。納離子電池提供了一個現實而難得的窗口:一項尚未被完全壟斷、又高度契合英國能源結構的關鍵技術。錯過鋰電,是結構與時機使然;若再錯過納離子,那將不是命運,而是選擇。

#能源轉型 #電力國家 #納離子電池 #能源安全 #淨零 #英國政策 #電網儲能 #關鍵礦物 #科技戰略 #彎道超車

英國應發展納離子電池技術以實現能源轉型 閱讀全文 »

重新思考扶手電梯的使用方式

幾十年前,港鐵曾大力推廣一句口號:「左行右企,便人利己」。那是一個講效率、講秩序的年代,宣傳簡單有力,也確實成功。直到今天,不少香港人一踏上扶手電梯,幾乎不用思考便自動靠右站立,把左邊留給趕時間的人。這已不只是習慣,而是一種內化了的公共道德。

把視野拉闊,這種做法並非香港獨有。日本、英國、歐洲多個城市,都曾形成「站一邊、行一邊」的默契。日本更有有趣對比:東京、大阪以東,多數是靠左站、右邊行;大阪、京都一帶卻剛好相反。英國倫敦地鐵亦長年標示「Stand on the right」。表面看來,這像是一套全球通行、各自調校的城市秩序。

但問題在於,這套秩序其實並不一定有效。

真正被廣泛引用的轉折點,來自倫敦。2015 年,Transport for London (TfL) 在 Holborn 地鐵站進行了一次正式實地測試。這個車站是 Piccadilly Line 與 Central Line 的繁忙轉乘點,尖峰時段人流極高。TfL 在其中一條長扶手電梯上,暫停「右邊站、左邊行」的慣例,改為要求乘客左右兩邊都站立,並安排職員現場引導。

結果相當清楚:每分鐘通過扶手電梯的人數上升約三成,電梯入口的排隊明顯縮短,月台擠塞情況亦有所改善。TfL 的結論很直接——在高人流環境下,讓乘客兩邊站立,比留一邊行走更有效率。這並非理論推演,而是實測數據。

原因其實不難理解。願意在扶手電梯上行走的人,始終只是少數。不同城市的觀察都顯示,真正會「行」的,往往只佔一至兩成;其餘大多數乘客都選擇站立。結果就是站立的一側排起長龍,行走的一側卻經常空置,整條電梯的設計容量只用了一半。尖峰時段,人流被迫在電梯口積聚,反而令通道與月台更擠。

這套反思近年亦在日本浮現。東京的鐵路營運者,包括東京地鐵與 JR East,已在部分繁忙車站淡化甚至移除「請行走/請站立」的指示,改為鼓勵乘客不要在扶手電梯上行走。大阪方面,更以安全為由公開呼籲停止在扶手電梯上步行。

安全是另一個長期被忽略的成本。扶手電梯並非為行走而設計,踏級高度、速度與扶手同步,對步伐穩定性要求更高。英國與日本的事故分析都顯示,跌倒事件更常發生在行走一側,尤其涉及行李、趕時間或低頭看手機的情況。一旦出事,電梯往往需要停用,影響的是整條人流,而不是個別乘客的幾秒鐘。

還有更不顯眼、但同樣真實的問題:機件損耗。扶手電梯的工程假設,是載重大致平均分佈在踏級上。長期只在一側集中站立,會令踏級、鏈條與驅動系統受力不均,加快磨損,增加維修次數。所謂方便少數人,實際卻提高了整個系統的運作成本。

如果真正從效率與安全出發,答案其實很清楚:在繁忙時段,兩邊都站,讓每一級踏板都被充分利用。再進一步,若能左右交錯站立,例如一級左、一級右,拉開前後距離,既能提升穩定性,也能改善心理舒適度。這是對有限空間的理性運用。

問題不在於當年的宣傳是否善意,而在於我們是否願意承認:一個曾經成功的做法,未必永遠正確。城市會變,人流會變,公共秩序也應隨實證調整,而不是靠記憶與情感維持。左行右企,曾有其時代背景;但在今天的高密度城市,它很可能已由「利人利己」,變成了「損人害己」。

真正成熟的公共文化,不是死守習慣,而是懂得在需要時,放下它。

#城市設計 #公共交通 #效率 #安全 #Column

重新思考扶手電梯的使用方式 閱讀全文 »

森麻實潮汐潟湖的現實挑戰

West Somerset Lagoon 是一個計劃興建於英國西南、布里斯托爾灣沿岸的大型潮汐潟湖發電工程,位置介乎 Minehead 與 Watchet 之間。構想是在近岸築起一道弧形防波堤,把一片海域圍成潟湖,利用潮漲潮退時湖內與外海的水位差,推動水輪機發電。它屬於潮汐範圍發電,而非潮流發電,靠的是海平面升降,而不是水流速度。倡議者為這個項目貼上的標籤十分吸引:裝機容量約 2.5 GW,年發電量約 6.5 TWh,不排碳、不靠天氣,理論壽命可達一個世紀以上。

這類說法之所以能引起共鳴,是因為它正好擊中英國能源轉型的痛點。風電與太陽能比例不斷上升,電網卻愈來愈怕不穩定;而潮汐的最大特點,正是高度可預測。潮漲潮退由天文決定,發電時段可以提前多年寫進調度表,不會因為無風或陰天而臨時消失。對一個需要長期規劃備用容量的電網來說,這種確定性本身就是價值。

但只要把物理現實攤開來看,這個項目的角色便會變得清晰,也不再那麼完美。潮汐不是日循環,而是半日潮,週期約 12 小時 25 分鐘。潟湖每天大約有 10 至 14 小時在發電,但並不連續,而是分成四段,而且每天整體向後平移。今天可能在黃昏發電,幾天後便移到深夜。這代表它無法自然對齊人類的早晚用電高峰,本質上仍然是一種高品質、但節奏固定的間歇電源。

有人提出,只要配合電池儲能,便可以把這種節奏「抹平」,令潮汐電力變得和核電差不多穩定。這個說法在工程上並非不可能,但在經濟上極為昂貴。要把潟湖的輸出轉化為近乎全天候的供應,需要的是數十 GWh 級別的儲能,而電池的壽命只有十多年,遠遠追不上潟湖所宣稱的一百二十年。結果只會是,在一個已經資本密集的項目之上,再疊加另一個需要反覆更換的資本黑洞。

真正讓這個方案變得沉重的,是它的財務結構。潮汐潟湖的特性,是前期投入極高、建造期極長,而且不可分拆。這意味著它幾乎不可能透過競標式的 CfD 來融資,只能依賴 RAB 模式,把部分建造風險提前攤入電費,以換取較低的融資成本。在制度層面上,它更像核電,而不是一般可再生能源項目。討論自然會被拉到 Sizewell C,因為兩者承擔風險的方式極為相似。

但關鍵差別在於必要性。政府之所以決定推進 Sizewell C,是因為在現階段,要找到一種不靠天氣、不靠儲能、能長時間連續供電的低碳電源,選項極少。核電不是理想方案,但被視為暫時不可或缺。森麻實潮汐潟湖則不同,它提供的是可預測的間歇電,其功能在理論上可以由離岸風電、儲能、需求管理與輸電升級的組合來替代。這不是技術高低之分,而是政策排序的問題。

再加上環境與不可逆性的考量,問題便更尖銳。潟湖一旦建成,幾乎沒有退路,對沉積物、生態與海岸動力的影響,必須在事前被極其嚴格地驗證,而不是事後再補救。這類工程真正的風險,從來不是「會不會發電」,而是「一旦判斷錯誤,代價是否承受得起」。

因此,森麻實潮汐潟湖既不是空中樓閣,也遠未到可以視為萬靈丹的地步。它有其獨特價值,但前提是被放在正確的位置,作為電網拼圖的一塊,而不是被期待成核電的替身。能源轉型從來不是選最動聽的故事,而是選在現實條件下最不壞的排序。潮汐潟湖若要走得遠,首先要被冷靜地看清。

#英國 #能源政策 #潮汐發電 #基建 #Column

森麻實潮汐潟湖的現實挑戰 閱讀全文 »

出世紙的姓氏選擇困境

很多人不知道,香港現行的出世紙,其實沒有強制要求嬰兒一定要有姓氏。證書上只有一個「名字(Name)」欄位,法律上並不規定這個名字必須包含姓。理論上,孩子可以只有名字,沒有任何家族姓氏。

但現實並非如此簡單。制度雖然沒有明寫「必須有姓」,卻又默默假定姓氏存在,而且多數情況下被理解為父姓。結果是,有些人的出世紙寫上完整姓名,姓與名一目了然;有些人則只有名字,姓氏沒有清楚呈現。兩者同樣合法,卻在實務上製造混亂:填表要怎樣拆?護照怎樣處理?海外機構如何理解?

這種混亂並非偶然,而是一種制度上的曖昧。法律文字刻意淡化姓氏,卻在精神上沿用舊有家庭觀,默認父系為正常路徑。父姓成為不用解釋的選項,母姓或其他選擇則往往需要說明、承受壓力。法律沒有禁止,卻把偏離父姓的成本,推給家庭自行消化。

問題不在於「可不可以不用父姓」,而在於:為何父姓仍然被當成預設?只要這個預設存在,選擇就永遠不對等。

改革並不困難。只要取消任何默認優先,要求父母共同申報姓氏,清楚告訴社會:姓氏是一個選項,而不是潛規則。一張出世紙,不應令人困惑,更不應偷偷替某一種家庭秩序背書。

真正的平等,不是容許例外,而是不再需要例外。

#香港 #出世紙 #姓氏制度 #性別平權 #Column

出世紙的姓氏選擇困境 閱讀全文 »

英國第三大室內表演場地正建於北碧仙桃

英國第三大的室內表演場地,正在北碧仙桃成形。這不是藍圖,而是已獲批、正推進中的工程。

位於 Bristol 北部的 YTL Arena,最新規劃確定可容納 20,000 名觀眾。以室內表演場地的座位數目計算,它與倫敦的 O2 Arena 並列第三,僅次於曼城的 Co-op Live 及 Manchester Arena。換句話說,英國四大室內表演場地,其中一座,不在倫敦,也不在曼城,而是在 Bristol。

20,000 座位有多大?香港紅磡體育館滿座只有 12,500 人,在亞洲已屬頂級規模,但仍明顯遠小於 YTL Arena。這個容量,足以承接全球一線巡演、大型體育賽事與綜合娛樂活動,讓 Bristol 首次具備成為「首站城市」的條件,而不再只是巡演途中的替補選項。

YTL Arena 是 Brabazon 整體重建的一部分,由馬來西亞的 YTL Corporation 主導。這不是一座孤立場館,而是嵌入住宅、商業、學校與公共空間的長線城市項目。現時預期將於 2028 年前後啟用,時間表與整個新區成熟節奏一致。

交通配套亦是關鍵。與場館同步推進的 North Filton railway station,加上不遠處的 Bristol Parkway,把全國鐵路網直接引入新區核心,確保大型活動人流可以被日常交通系統吸收,而非依賴臨時安排。

經濟效益亦相當清楚。YTL Arena 在建造及營運階段,將創造 數千個直接與間接職位,並透過演出、旅客、酒店與餐飲消費,為北碧仙桃帶來 每年以數億英鎊計的經濟活動。這不是一次性的熱鬧,而是一項可長期放大的城市功能。

北碧仙桃正用容量、交通與時間,把自己穩穩推進英國文化版圖的前排。

#YTLArena #Bristol #北碧仙桃 #英國基建 #Column

英國第三大室內表演場地正建於北碧仙桃 閱讀全文 »

夜晚的太陽能與電池儲能

很多人仍然停留在一個舊觀念:太陽一下山,太陽能就沒有了。這個判斷,在今天已經過時。真正改變能源現實的,不只是太陽能板,還有電池。當電池夠便宜,白天用不完的陽光就毋須浪費,而可以在晚間穩定釋放。

電池價格的跌幅,是整個故事的起點。自 2010 年以來,鋰電池成本大跌九成,而且仍未見底。多家電池製造商與研究機構都預期,隨着製程簡化、材料用量下降,以及規模持續擴大,電池成本仍有明顯下行空間。

正因如此,太陽能配合電池儲能,在經濟上已經全面成熟。以近年的實際項目計算,這類系統的整體發電成本,普遍落在每 MWh 60–80 美元。相比之下,新建天然氣發電廠,即使不計碳稅和其他社會代價,其綜合成本仍在 90–120 美元/MWh 之間,而且完全受國際天然氣價格與地緣政治左右。

對亞熱帶地區而言,這個轉變尤其關鍵。冬夏之間的太陽能發電量差距較小,輸出相對穩定,配合數小時以上的儲能,已能高度應付日常電力需求。而在英國等高緯度國家,電池同樣不可或缺,只是用途略有不同,除太陽能外,亦配合風力發電:當強風在夜深人靜時大量發電,電力價格跌至負數,以致被迫棄風,電池便成為把多餘風電存起來、留待需求高峰使用的關鍵工具。

不少人仍然用一句「再生能源靠天吃飯」來否定轉型,但這句話,其實忽略了儲能的存在。當電池成本不斷下降,能源系統就不再受制於即時天氣,而是取決於整體資源與調度能力。在風與日照充足的世界,真正不穩定的,反而是化石燃料的價格與供應。

「夜晚都有太陽能」不是標題黨,而是成本曲線與系統設計自然推導出的結果。當太陽能與風能配合長時電池,已比新建化石燃料電廠更便宜、更可控,問題便不再是「可不可行」,而是「為何還要抗拒」。

#電池儲能 #太陽能 #風能 #能源轉型 #Column

夜晚的太陽能與電池儲能 閱讀全文 »

英格蘭地方治理的困境

英格蘭地方治理的最大問題,並非地方政府做得不好,而是它們從制度上就被設計成做不好。權力與資源高度集中在西敏寺,地方只負責承擔責任,卻沒有相應的控制權,久而久之,制度自然失靈。

地方議會其中一個最根本的限制,在於它們背負大量法定責任,卻無法控制相關資源。社會福利、成人照護、兒童服務、特殊教育需要,全部是法律規定必須提供的服務,需求隨人口老化與社會變化不斷上升,但地方政府卻沒有足夠的財政工具回應,只能依賴中央政府的撥款結算(settlement)。而這些撥款,在過去廿年實際上持續收緊。結果是,地方政府被迫在法定服務之間「拆東牆補西牆」,而所有長遠有益、但非即時急需的投資(如交通、文化與經濟發展)則最先被犧牲。

2004 年,工黨政府曾嘗試在英格蘭東北設立區域議會,作為英格蘭第一個民選的區域層級政府。結果在公投中以接近 78% 的反對票遭否決。這次失敗,經常被簡化為「英格蘭人不想要地方自治」,但實際原因更直接:那個議會沒有實權,沒有穩定財政來源,卻要取代原有的郡議會。選民看不見換來什麼,只看見多一層政治架構,拒絕並不意外。

其後,英國轉向推動 combined authorities(聯合權力機構)。多個地方政府被拼合成更大的行政單位,由中央授權部分職能,並引入民選市長。這種安排表面上務實,實際上仍然沒有觸及權力結構的核心。

以英格蘭東北為例,整個地區現時基本上由兩個 combined authorities 覆蓋:North East Combined Authority 及 Tees Valley Combined Authority。表面上,它們與當年被否決的東北區域議會並無二致;問題仍在於,它們只是行政安排,而非政治主體。它們沒有自己的議會,沒有獨立立法權,也沒有穩定、可預期的財政基礎。

更奇怪的是其決策機制。combined authority 的重大決定,往往需要民選市長與所有成員地方議會領袖之間反覆協商,只要無法達成共識,決策便停滯不前。這既不是議會民主,也不是單一行政首長制,而是一種高度協商、低度問責的混合體。當政策失誤時,選民很難判斷究竟應該向誰問責。

倫敦是少數的例外。倫敦除了有市長,還設有倫敦議會(London Assembly),具備審議、監察與公開辯論功能,至少形成一個基本的民主制衡結構。但這套制度,並沒有在英格蘭其他地區複製。

另一個結構性問題,是地方與區域政府必須不斷向西敏寺「競標」。無論是交通、住房、技能培訓還是城市更新,地方政府都要撰寫計劃書,參加中央主導的資金競逐,像參加選美比賽一樣,迎合當屆部長的政策口味。資源分配不是基於地方長遠需要,而是取決於中央當下的政治優先次序。

如果地方真正掌握資源,問題本可簡單得多。它們可以自行決定預算比例,平衡交通、教育、公共衞生與經濟發展,而不是被動執行白廳的指令。地方政治的核心,本來就應該是取捨與責任,而不是不斷寫標書、等批示。

因此,真正合理的改革方向,不是再修補 combined authorities,而是完成英格蘭遲來的憲制安排。依循既有的英格蘭區域邊界,設立 8 個新的英格蘭區域議會,在制度地位上與倫敦、蘇格蘭、威爾斯、北愛爾蘭並列。清楚界定其立法權、財政權與責任範圍,把資源與權力一併下放。

這不是激進改革,而是制度補課。當英格蘭終於擁有與其規模相稱的政治架構,地方治理才有可能真正成熟,西敏寺亦可從事無鉅細無遺的地方事務中抽身。英格蘭的問題,從來不是地方不行,而是中央管得太多、太細。

#英格蘭 #過度集權 #地方自治 #權力下放 #Column

英格蘭地方治理的困境 閱讀全文 »

用戶爭先跳船將令燃氣掉入死亡漩渦,不作準備代價更高

燃氣管道走向擱淺,並非某一國家的特殊問題,而是整個已發展世界正在共同面對的結構性困局。歐洲、北美、澳洲、日本,凡是在 20 世紀大規模鋪設城市燃氣網絡的地方,如今都站在同一個十字路口。問題從來不是「要不要拆」,而是「何時拆、如何拆、誰付錢」。

在一個真正完成脫碳的能源系統中,燃燒化石燃料沒有合理位置。這不是意識形態之爭,而是物理定律。燃氣不論來自地下,還是披上「低碳」外衣重新包裝,只要涉及燃燒,就必然排放溫室氣體。而在住宅與商業建築層面,替代方案早已成熟而且更優:熱泵可把 1 度電放大成 3–4 度熱,電磁爐避免室內污染,效率、安全與健康效益都全面勝出。能源轉型並非降低生活質素,而是淘汰一項技術上已落後的系統。

正因如此,用戶「跳船」是必然趨勢。當家庭與企業逐步轉向全電化,他們不只節省每 kWh 的能源成本,更重要的是避開燃氣帳單中那筆為整個管網埋單的固定費用(standing charge)。結果是:用戶愈少,每戶要分攤的網絡成本愈高;費用愈高,又逼走更多仍在觀望的人。這種死亡螺旋,並非市場失靈,而是基礎設施在失去存在理由後的自然結局。

有人或許會說,既然如此,何不盡量拖延?但這正是最危險的選擇。燃氣網絡若不退場,意味著人類必須繼續大規模使用化石燃料,全球升溫路徑就會滑向 3 °C 甚至更高。那將不是抽象的氣候目標失守,而是具體而殘酷的系統性災難:極端高溫成為常態,糧食減產、水資源失序,沿海城市被迫後退,經濟與社會承受的代價,遠遠高於任何一條燃氣管道的退役費用。相比之下,拆網絡不是激進,而是理性。

真正棘手的問題,在於如何公平過渡。燃氣管道不可能一夜關閉,仍有大量家庭在短中期內依賴它維持基本供暖與熱水。若完全交由市場自行調節,最後留下來的,往往是最缺乏選擇權的一群,卻要承擔最高的成本。這正是為何燃氣退役不能只是商業結果,而必須成為公共政策的一部分。擱淺資產的成本無論如何都要支付;差別只在於,是有計劃地分攤,還是等到失控時一次過爆發。

因此,結論其實清晰而冷靜。第一,應立即停止擴建燃氣分配網絡,避免繼續製造必然報廢的資產。第二,制定可預期、可執行的退役時間表,把管道封存與拆除,與熱泵、建築節能等替代方案同步推進。第三,運用政策工具,確保轉型成本不會不成比例地壓在最後一批仍在用氣的家庭身上。

燃氣管道終須退場,這不是選項,而是前提。真正的選擇,只剩下一個:是現在有秩序地拆,還是在氣候失控後,被迫付出更沉重、也更不公平的代價。

#能源轉型 #氣候變化 #脫碳 #基建 #Column

用戶爭先跳船將令燃氣掉入死亡漩渦,不作準備代價更高 閱讀全文 »

香港樓契與英國的制度差異

香港人買樓,第一個被反覆叮囑的,往往不是供款年期,而是那一大疊「正本契約」。律師會語重心長提醒:一定要妥善保存,一旦遺失,補救程序繁複,轉售或再融資都可能變得困難。久而久之,樓契不只是法律文件,而像一種必須小心供奉的「傳家寶」。

但到了英國,很多香港人第一時間就會覺得不真實。完成交易後,律師交到你手上的,通常只是一份薄薄的列印文件,幾頁紙而已,列出物業地址、業主姓名及基本權利資料。這些文件沒有甚麼「正本」可言,因為任何人只要付幾鎊,便能隨時購買同一份土地登記副本。你手上的那幾頁紙,只是方便查閱的紀錄,而不是業權存在的基礎。

這種巨大反差,令不少香港人誤以為英國「沒有樓契」。但嚴格而言,英國不是沒有契,而是不再需要靠一疊契約文件去證明業權。真正的分別,不在文件多寡,而在制度本身。

香港沿用的,是文件註冊制度。政府負責的,是登記與土地有關的文書,主要作用是決定已登記文件之間的優先次序,卻不為業權本身提供保證。業權是否成立,取決於一條能否完整追溯、而且沒有瑕疵的文件鏈。於是每一次交易,律師都必須由早年的批地、轉讓、抵押等文件逐一追查,確保沒有斷裂、沒有矛盾、沒有缺口。

這套制度的後果,在香港樓市其實非常具體。所謂「無契樓」或「影印契樓」,即缺乏完整正本契約的物業,在市場上確實存在,而且並非只是理論問題。由於銀行在審批按揭時會更加審慎,甚至拒絕承造,買家群往往被壓縮至現金買家,流通性明顯下降。結果是,這類物業在成交時,往往需要較同區、同類、契約齊全的單位作出價格折讓,幅度視乎情況而異,但影響是真實存在的。

正因如此,香港才會出現一種極具本地特色的安排:即使業主有足夠資金一次過付清樓價,仍刻意向銀行做一筆極小額的按揭,只為把整套正本契約交由銀行代為保管。銀行的角色,不是借錢,而更像一個制度化的保險箱。這種做法,本身已說明文件在制度中的分量有多重。

英國,以及今日世界上大部分已發展經濟體,行的則是業權註冊制度。國家設立具法律效力的土地登記冊,清楚記錄誰是業主、權利範圍為何。一旦完成註冊,法律便直接承認該登記結果。舊文件仍可存在,但多屬輔助資料;即使個別舊文件不在手上,也通常不會動搖已註冊的業權狀態。

需要補充的是,英國並非百分之百所有土地都已完成註冊,確實仍有極少數物業屬於未註冊業權,需要依賴歷史契據證明所有權。但這些情況在今日已屬少數,而且制度設計本身有一個關鍵分別:在出售或按揭時,未註冊業權通常會被法律程序「觸發」要求先完成註冊。換言之,文件問題會在交易過程中被吸收、被解決,而不是長期留在市場上,變成一個普遍壓價的標籤。

若放眼世界,仍然主要依賴文件註冊制度的地方,其實已不多,而且多集中於發展中國家。印度是常被引用的例子,不少地區只登記交易文件,而非由國家直接保證業權,土地糾紛極為普遍,法院長期積壓案件。巴基斯坦、孟加拉等地情況相近;在非洲,尼日利亞部分州份仍存在文件、地方習慣法與行政批文並行的狀況,業權清晰度不足,爭議亦較常見。這些地方延續文件制度,往往不是因為制度特別嚴謹,而是因為歷史包袱沉重,轉型成本極高。

相反,英國、澳洲、加拿大、新西蘭等地,早已在二十世紀完成轉軌,由國家承擔業權確定的責任,大幅降低交易風險與成本。文件仍然存在,但不再是壓在業主身上的關鍵負擔。

因此,真正值得追問的,不是「為甚麼英國的業權資料只需幾鎊便可取得」,而是「為甚麼香港至今仍然需要那一大疊正本契約」。答案並不神秘。香港並非沒有改革方向,亦早已就業權註冊制度立法;難題在於如何處理龐大的歷史業權,以及誰來承擔轉制過程中的風險。工程艱鉅,又缺乏即時政治回報,制度便長期停留在過渡狀態。

結果是一個金融、法律與科技高度現代化的城市,仍然要求每一位業主,為數十年前的一紙文件承擔終身風險。

樓契之重,很多時不是保障,而是歷史留下來的包袱。

#英國 #香港 #買樓 #樓契 #法律制度 #Column

香港樓契與英國的制度差異 閱讀全文 »

聖誕節在 12 月 25 日的真正原因

每年到了十二月,城市亮起燈飾,歌聲響起,很多人自然會以為,聖誕節定在 12 月 25 日,是因為那天正是耶穌基督誕生的日子。也有人會說,這是因為它接近冬至,象徵黑暗退卻、光明回來。這些理解並非毫無道理,但若細看教會的歷史,會發現 12 月 25 日的由來,其實更像一段緩慢形成的信仰敘事,而不是一個被精確記錄的歷史日期。

在初期教會的世界觀中,時間並不是零散而偶然的。猶太傳統與早期基督信仰普遍相信,天主在歷史中的作為具有內在的和諧與對稱。其中一個今日已較少被提起的信念,是所謂「完整年齡」的觀念:天主所揀選的重要人物,其在世使命的起點與終點,會落在同一個日子。受孕與受難,開始與完成,在天主的安排中彼此呼應。

正因如此,早期教會真正努力嘗試理解的,並不是耶穌的誕生日期,而是祂的受難時刻。四部福音都記載,耶穌是在逾越節前後,被羅馬總督般雀彼拉多判處十字架刑。彼拉多的任期,羅馬史料可以大致確定為公元 26 年至 36 年之間;而逾越節則依猶太曆法,必定落在滿月。對當時的基督徒來說,這已是難得而珍貴的時間線索。

到了二、三世紀,西方教會逐漸形成一個傳統看法,認為耶穌基督是在 3 月 25 日受難。這個日期並非精確到可以當作歷史證據,而是一個在信仰理解中顯得完整、莊重、合乎救恩敘事的日子。若按照「完整年齡」的信念,耶穌也應是在同一天受孕。再加上九個月,人們自然得出 12 月 25 日,作為祂降生成人的紀念日。

若再往前追問,耶穌究竟誕生於哪一年,歷史反而能提供較清楚的輪廓。《瑪竇福音》記載,耶穌誕生時,猶太地仍由黑落德王統治;而歷史學界普遍認為,黑落德王已於公元前 4 年去世。因此,耶穌不可能出生於公元元年,而更可能誕生於公元前 6 年至 4 年之間,部分研究甚至推前至公元前 7 年。這也意味著,我們今日所用的「公元」紀年,本身已與耶穌真正的誕生時間有數年的落差。

《瑪竇福音》中提到的「那顆星」,也常被後世稱為「白冷之星」,歷來引發不少想像與推測。有學者留意到,公元前 7 年,木星與土星曾在雙魚座出現罕見的三次合相;在古代占星的語境中,這樣的天象容易被理解為王權與以色列民族相關的象徵。另一些研究則提到,中國史書在公元前 5 年記錄過一次可能的新星或彗星現象,時間上與耶穌誕生的推算年份相近。這些推測固然引人入勝,但它們始終只是後人的嘗試,從未成為教會定立聖誕日期的基礎。

對初代基督徒而言,星辰更多是一種敘事的語言,而不是用來計算年月的工具。真正重要的,是天主如何在歷史中進入人間,而不是精確到哪一個夜晚。正因如此,東方教會同樣運用相同的神學思路,只是把受難與受孕的日期理解為 4 月 6 日,結果自然落在 1 月 6 日,成為今日的主顯節。方法相同,日期不同,重點始終不在精確,而在意義。

因此,12 月 25 日從來不是耶穌的「出生證明」。它是一個在祈禱、默想與神學理解中慢慢成形的日子,後來又恰好靠近冬至,使「光進入世界」的象徵更加動人。它提醒的,不是歷史學上的確定性,而是信仰如何看待時間,如何在歲月之中辨認天主臨在的節奏。也正是在這個層面上,聖誕節成為了一個超越日期本身的節日。

#聖誕節 #耶穌基督 #基督誕生 #白冷之星 #天主降生 #聖誕故事 #信仰與歷史 #救恩史 #聖誕默想 #教會傳統

聖誕節在 12 月 25 日的真正原因 閱讀全文 »

返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