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移民制度百年累积,原则虽可调整,但有一条底线不能越:政府不能追溯改例,不能把已按旧规则作出人生决定的人推落悬崖。当年 HSMP(高度技术移民计划)正是一单因「追溯」而引发、最终以政府败诉收场的经典案例。今日政府企图收紧永居条件,这段历史尤其值得重温。
nnnnHSMP 推出于 2002 年,是英国首次大规模以政策吸引全球高技术人才。指引写得清楚:居留 1 年后可续 3 年,连续 4 年经济活跃者即可申请永居。这是英国向世界发出的承诺:你肯来英国贡献,我便给你一条落地生根的路。许多人正是按这条路,放弃原居地,举家来英重新开始。
nnnn2006 年,政府突然改变游戏规则。第一步,把原来的 4 年永居途径延长至 5 年,不单适用于新申请者,而是直接套在所有已在英国生活的 HSMP 移民身上。许多刚满 4 年、准备申请永居的人,被迫再续一次签证,承受额外费用、审查与生活不确定性。
nnnn同年 11 月至 12 月,更狠的一刀落下。政府废除原来宽松的续签规则,要求所有 HSMP 移民(包括已在英国多年者)重新通过一套更严格的「高分测试」,涵盖收入、学历、年龄及英国经验,并新增英文要求。旧制度下的承诺「尽合理努力融入经济即可续签」,忽然被一套倾向高收入者的指标取代。大量本地工作经验丰富、收入不高但一直守法的移民,瞬间变成「不再合资格」。
nnnn受影响人士其后提出司法覆核。法院的判词铿锵有力。法官 George Newman 指出,政府在引入 HSMP 时已建立清楚的「合理预期」:申请者按原规则来英,亦依据原规则安排生活。政府事后收紧并追溯适用,等同挫败申请者已形成的人生安排,既不公平,也欠缺充分政策理据。他指出,这批人已在英国安家、工作,其处境「已经结晶化」,政府不能在此时随意反口。
nnnn最终,法院裁定政府败诉,命其撤回追溯适用的条件;政府亦不得不为旧 HSMP 移民恢复原有续签与永居途径,甚至补充安排部分人仍可按 4 年或 4+1 年完成永居。HSMP 案成为移民行政法的重要判例:政策可以调整,但不得伤害已按旧制度作出重大决策的人。
nnnn今日政府的咨询文件提出,把永居途径拉长至 10 年,并以「贡献」制度作为加减年数的框架。年期本身仍可讨论,英国确实需要稳定移民规模,也需要确保社会融入。然而对在英港人而言,由于 BNO 可获减五年,真正切身的并非 10 年,而是政府提出的两项硬要求:英文能力提升至 B2,以及连续 3–5 年收入达 £12,570。
nnnn如果这两项要求被追溯适用至所有尚未取得永居的人,后果便与 HSMP 案异曲同工。许多家庭主妇、兼职者、自雇者、全职照顾者、大学生,或因转行而收入未达标者,将被直接排除在永居门外;而 B2 英文要求远高于现行 B1,足以令不少已在英国生活多年的港人突然「不再合资格」。司法审视的核心不是政府是否可设新门槛,而是政府能否无代价地推翻旧的承诺。
nnnnHSMP 的教训很清楚:政策能变,程序不能乱;移民路径可以收紧,但不能拆毁人们已按现行规则建立的人生。英国今日若忘记这一点,问题便不止于永居年期,而是制度公信力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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