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以稅制簡單馳名世界,但前宗主國英國卻走上一條完全相反的道路。英國財政研究所(IFS)批評,最新預算案非但沒有簡化稅制,反而令系統更破碎、更難理解,也更難判斷誰最終承擔稅負。
先看所得稅。英國現行稅率本已三段分明:20%、40%、45%。多年來,薪金、租金、利息皆按相同稅階遞進,雖不盡理想,但至少算式簡單。新制卻把租金、利息與股息一律加徵 2%,薪金與退休金則不受影響,而資本增值稅(CGT)仍維持原有兩級。表面只是微調,但英國所得稅不是按收入種類各自計算,而是按「總收入」逐層填滿稅階。一旦某種收入加稅,整套層級亦隨之移動,計算自然越算越亂。
以一例足見其亂:某人薪金 £40k,另有 £20k 的租金、利息與股息。總收入 £60k,薪金先佔滿基本稅階,於是這 £20k 要被拆成兩段:落在基本稅階的按 20%+2%,落在高稅階的按 40%+2%。利息更添變數,因為儲蓄免稅額要視總收入而定,可能是 £1,000、£500,甚至 £0。收入達 £60k 時只剩 £500,要先扣免,再放回稅階重新計算。股息本身已有獨立稅率(8.75%、33.75%、39.35%),如今再統一加 2%,與其他收入交錯徵稅;CGT 又按 20% 或 24% 另行計算。結果是同一筆錢,可能要跨入數個稅階、套用多重稅率、扣減不同免稅額。連本地納稅人也算得頭昏眼花,更遑論外國投資者。
再看豪宅稅。英國原本只有市政稅 (council tax) 一種地方物業稅,雖仍以 1991 年估值為基礎,荒謬已極,但至少是一套制度。政府如今卻在舊制之外再加一重豪宅附加稅,等於同時運行兩套邏輯:舊制按過時估值,新制按市值加徵。行政成本大增,制度混亂度更大,卻不觸及真正問題。為何不趁勢全面重估,把市政稅重建成現代、清晰、反映樓價的物業稅?
稅制愈補愈碎,根源不是技術,而是政治。政客缺乏視野與勇氣,害怕觸碰深層利益,害怕得罪選民,只願推出看似輕巧卻令制度更複雜的措施。結果方向不見、原則全失,制度愈改愈亂。連基本稅務也需要專家解碼,再談吸引外資、推動增長,無異於緣木求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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