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天的午後,一個司機把車停在路邊,引擎不熄,冷氣開著,自己在車裡等人。在香港,這個動作3分鐘後就可能換來一張320元的告票;在英國,交通警有權要他熄火,不從就是20英鎊起跳的定額罰款。但如果他開的是電動車,做著一模一樣的事,坐在同樣涼快的車廂裡,卻一條法都沒犯。
差別不在他舒不舒服,而在於開冷氣暖氣會否影響他人。
香港的《汽車引擎空轉(定額罰款)條例》2011年生效,禁止司機讓引擎空轉超過任何60分鐘內合計3分鐘。條文寫得很清楚,管的是「內燃機」,靠汽油、柴油或石油氣燃燒推動的引擎。環保署已經確認,以純電模式行駛的電動車和混能車不排放污染物,不在這條例的管轄範圍之內。英國那邊的規定更不留情面,連天氣酷熱、為了開冷氣而讓引擎空轉,官方都明言不算法律承認的合理例外。
兩地的法律,從一開始就不是衝著「車裡的人想涼快」而來。它們衝著的是廢氣、噪音和燒掉的燃油。香港當年立法的理由之一,正是空轉引擎在擠迫的街道上製造「熱滋擾」,司機在車廂裡吹著冷氣,代價是把熱氣和廢氣倒在行人腳下。法律罰的從來是那筆倒給別人的成本,不是舒適本身。
電動車做的,是把這筆成本抽走。它沒有內燃機,靜止時不燃燒任何東西,空調靠電池供電,安靜、無味、不冒煙。同樣是「坐在涼快車廂裡」的結果,汽油車是用污染換來的,電動車是用幾度電換來的。法律針對的那樣東西消失了,禁令也就無聲無息地失效。
而這幾度電,少得超乎想像。特斯拉(Tesla)的「露營模式」維持車廂溫度,一小時大約耗電1%,溫和天氣下整夜8小時也不過耗掉電池的5%到15%。實測顯示,把車廂維持在攝氏20度左右,空調大約只用1到2千瓦的電,即使在寒冷天氣靠電阻加熱,也多在2到4千瓦之間。換句話說,一輛電池尚有一半電量的電動車,可以在停車狀態下舒舒服服地開上一整個下午的冷氣或暖氣,而完全不影響之後開回家的能力。
對香港和英國的居民,這一點格外實在。香港的夏天濕熱難當,車廂在烈日下幾分鐘就變成焗爐;英國的冬天陰冷潮濕,近年的夏天又愈來愈熱。兩地都有大量這樣的時間,人需要留在車裡,卻又無法忍受車廂裡的溫度。
舒適一旦從燃燒裡拆出來,停著的車就變成一塊能用的空間。「在車裡工作」的概念,過去聽起來總帶點窘迫。在一輛怠速的汽油車裡待上兩小時,既違法,又要忍受引擎的震動、油味和不斷流走的汽油。換成電動車,停車場、路邊、海邊,都可以是一個安靜、恆溫、私密的臨時辦公室或休息艙。兩個會議之間的空檔,接送孩子之前的等候,午睡,視像通話,在電動車裡都成了不必有罪惡感、也不必看交通警臉色的選項。
而電動車還能更進一步:人未上車,車先準備好。差不多每一款電動車都能用手機程式遙距預調車廂溫度。香港的盛夏,出門前在程式上按一下,十分鐘後鑽進去的不再是焗爐,而是一個已經涼下來的車廂;英國的寒冬,同樣可以遠端預熱、除霜。這不只是舒不舒服的問題:車外嚴寒,方向盤凍得握不穩,本身就是行車安全的隱患,先把車廂暖過來,手指抓得牢,擋風玻璃看得清,才談得上安全上路。汽油車想做到同一件事,唯一的辦法仍是讓引擎空轉,而那正好是法律要罰的那一下。
這是電動化一個很少有人提起的紅利。談電動車,人們總在算續航、充電和碳排放,很少有人注意到,它順手解開了一個結構性的矛盾:人想要舒適,社會不想要污染,而內燃機把這兩者死死綁在一起。過去這個矛盾只能靠違法的怠速勉強繞過,如今電動車把「靜止時的冷與暖」變成了既舒服、又乾淨、又合法的日常。法律一個字都不必改,它要管的那樣東西,自己退場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