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格兰议会的政治与建筑寓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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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英国政治版图上,伦敦从来不是唯一的中心。在爱丁堡东端、亚瑟王座山脚下,荷里路德宫(Holyrood Palace)对面,一座外形怪诞、线条破碎却极具象征性的建筑,静静承载着苏格兰对「自治」二字长达三个世纪的追索。那里不是普通的地方议会,而是一个获宪制承认、权力清晰界定的国家级议会——苏格兰议会(Scottish Parliament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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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格兰成为英国一部分,并非一夕之事。1603 年,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承英格兰王位,形成「共主联邦」,两国仍各自保留议会与法律。真正的合并发生在 1707 年,《联合法案》通过,苏格兰与英格兰议会合并为大不列颠议会,主权集中於伦敦西敏寺。苏格兰保住了自己的法律制度、教会与教育体系,但政治决策权自此远离爱丁堡。这种「制度被保留、权力被抽走」的状态,构成了往后三百年的不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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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 20 世纪末,这种张力终于被重新正视。1997 年,工党政府举行公投,询问苏格兰是否应设立自治议会,以及是否赋予其有限税务权。结果清楚而强烈:支持设立议会者超过七成,支持税务权者亦接近六成。翌年,《苏格兰法案》通过,1999 年,苏格兰议会正式重返爱丁堡。这不是独立,而是「权力下放」(devolution)——一种在单一主权国家之内,承认多层治理现实的制度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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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格兰议会的权力逻辑,与英格兰地方政府截然不同。它不是「中央授权可以做什么」,而是「除保留事项外,皆属下放事项」。保留事项(reserved matters)包括外交、国防、移民、宏观经济、货币政策等核心主权领域;其余如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房屋、地方政府、环境、刑事司法,均由苏格兰自行立法与执行。正因如此,苏格兰得以推行免费大学教育、处方药免收费,以及一套不同于英格兰的公共卫生与能源政策。这不是象征式自治,而是实质治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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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载这套制度的,是一座同样拒绝传统的建筑。荷里路德议会大楼由西班牙建筑师 Enric Miralles 设计,于 2004 年启用。它没有宏伟圆顶,没有古典柱廊,而是以不对称结构、破碎线条,以及木材与石材交错构成。外墙的「窗格」被形容为倒置的船只、抽象的人影,象征人民;整座建筑向城市敞开,而非高踞其上。批评者曾指它昂贵、混乱、难以理解,但正如苏格兰的宪制地位,它本来就不打算讨好习惯简单答案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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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座议会,并非遥不可及。它长期提供免费导览,由受训导赏员讲解议会运作、建筑理念与政治背景。你可以走进辩论厅,坐在观众席,近距离观察一个下放政体如何讨论公共事务。这些导览不只是观光,而是一堂具体而诚实的公民教育。对任何关心英国未来、理解「自治」与「统一」如何共存的人来说,都值得花上一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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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里路德议会提醒人们:英国并非单一节奏的国家,而是一个由历史妥协撑起的复合体。权力不是只有集中或分裂两种状态,中间仍有制度设计的空间。问题不在于制度是否完美,而在于是否容许不同地方,用自己的方式回应自己的问题。这座建筑站在山脚,不高,却很实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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