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本地巴士的問題,從來不只是司機唔夠或乘客少了。真正的矛盾在於:一個被稱為私營市場的制度,實際上卻愈來愈依賴公帑維生,但公共權力卻被排除在決策之外。
1980 年代以來,倫敦以外的英格蘭巴士被視為「商業營運」。路線、班次、票價,由巴士公司自行決定;地方政府只能補貼,卻無權規劃。理論上,市場競爭會帶來效率;現實卻是,繁忙路線重複競爭,偏遠與非繁忙時段被不斷削減。城市交通不再是一個系統,而是一堆各自為政的商業產品。
票價正好說明問題。倫敦以外,巴士公司可以自行定價。政府近年推出 £2、£3 單程上限,看似「管了票價」,實際上卻只是用補貼填補私營定價與政策目標之間的差額。這不是行使公共權力,而是用公帑追着市場跑。票價沒有被制度性壓低,只是暫時被遮住。
更關鍵的是收入結構。優惠票制度下,長者與合資格人士免費乘車,地方政府依法向巴士公司補償。多年來,這筆補貼已成為不少營辦商的穩定收入來源。當優惠票補償、票價上限補貼、非盈利路線支援疊加,本地巴士營運收入中,來自公共資金的比例,在不少地區已逼近四成,甚至更高。所謂「市場營運」,其實早已建立在公共財政之上。
但制度最荒謬的地方,不在於補貼多,而在於補貼沒有換來控制權。即使公帑成為收入底座,地方政府仍然無法決定路線是否保留、班次是否加密、票制是否整合。營辦商若認為不合算,只需依法通知,便可取消路線,幾乎沒有實質代價。服務後果由市民承受,政治責任卻落在無權決策的地方政府身上。
這種錯位,亦體現在日常營運。養備用司機屬於長期成本;臨時取消一班車,卻幾乎沒有即時罰則。在私營制度下,取消往往成為最便宜的選項。可靠性沒有被制度性定價,市場自然會低估它。於是,市民得到的不是一個可預期的公共服務,而是一個隨時脫班的交通選項。
倫敦證明,事情可以不同。當路線、班次、票價回到公共規劃之中,營辦商只是承包商,取消與不準點便構成違約,有實際後果。這並非沒有代價,而是選擇用公共控制,換取可靠性與整體效率。大曼徹斯特正在沿着這條路走,威爾斯已全面轉向公共規劃,蘇格蘭亦把同樣的選項寫入法例。
值得注意的是,幾乎沒有地區在收回控制權後,再選擇「走回頭路」。原因很簡單:當錢反正要出,不如用來買回權力與問責。真正的問題,已不在於是否私營,而在於是否仍然容許一個「公帑托底、私人話事」的制度繼續運作。
英國巴士的困局,並非效率不足,而是制度自相矛盾。當公共資金愈投愈多,公共控制卻愈來愈少,服務質素自然無從改善。這不是市場失靈,而是政策選擇的後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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